律所闲话之三:人性黑洞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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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事聊天,常会说到的事情是: 有些人赚了不少钱,可就是藏不住,非把它败了不可。是的,我们的客户和熟人当中总不乏有人从物质富足生活安逸的状态坠入低谷甚至一落千丈,令人感慨唏嘘。
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感叹:为什么某某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呢?——他为什么这样呢?!害人害己啊!这话常常是受到牵连的家人说的,他们百思不解。是啊,那些人为什么放着好日子不过,偏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情呢?
放着好日子不过,真的是“好日子”吗?还是只是别人认为的好,而不是自己认为的好?到底什么是真的好,还要自己说了算。自己认为的好不一定与物质利益、道德、法律等社会通常的标准相一致。
那个人为什么要那样?——因为他想呗。这是最显然不过的了。那他为什么要那样想?——上帝也管不了人怎么想。只能说,人性有黑洞。人天性里有骚动、野心、贪婪、偏执、自我毁灭、一掷千金、一本万利的种种欲望、赌性和疯狂。很多人,尤其是那些体验过火箭式飞升的巅峰快感的人,已经无法忍受宁静平淡生活,无聊比死可怕,没有燃烧、没有光热,没有速度与激情就活不下去。宁可铤而走险、被撕烂、撕碎、摧毁、头破血流、家破人亡、走投无路,也要豁出去玩,否则没法活。
我们常常听到一个人劝另一个失意痛苦中的人时说:你不要那样想。这样的话我也说过吧,但我认为这样的劝告真没什么用。一个人怎么想是他自己能够控制的吗?当然不是。那怎么去帮助一个痛苦的人?很多时候,爱比理解更能给人以慰藉和力量。
人不好懂的,人说不准、难以捉摸。人向上和向下的欲望都是无极限的。人当然有好的一面,可我们不得不承认和面对人性黑暗的一面。人有时邪恶、肮脏、任性、暴戾、堕落到不可思议、不可自拔;人能够自私残忍疯狂到淋漓尽致,真是人不纵欲天诛地灭。
你会不会想:你说的只是那些不正常的人、变态的人,跟我关系不大,我只要离这些人远点就行。——不是的。洪水猛兽人人心中都有,离你我并不远。你的父母亲友很可能就会做出看似不可理喻的事情,或者你渴望的东西可能卑鄙无耻到了你不敢说甚至不敢面对的地步。语言解释不了这些源于内心深处的冲动、欲望和疯狂。
我们不时看到冠冕堂皇、体面高尚、楷模般地遵循社会规范的人,做出看似显然对自己万分不利的事情。人们看到他们仰望的人从高处坠下来,会非常兴奋,这会让芸芸众生感觉很好,感觉自己比那些高处的人还要高明。于是一夜之间,街头巷尾、写字楼格子间里大家为此事津津乐道、议论纷纷,说某某人傻啊,傻。真傻吗?——未必。那个人或许是被内心深处的暗涌的神秘力量攫住了,心中的激流澎湃把自己推向危险的未知之境——很有可能这种失控、迷失、坠落的状态正是那个人想要的。你们笑那个傻子的时候,说不定他正在暗处志得意满地窃笑呢。
那些公认的傻子们,他们按自己想的去做了——或许违背自己的显而易见的利益、违背道德甚至法律,最没有违背的,是自己的意愿,于是那个人在暗处不可思议地笑了。
我曾经想过: 倘若大家都遵纪守法、诚实善良、纯洁高尚、勤俭节约、奋发图强,不耍阴谋诡计,这个世界会不会很好?现在我不这样想了,这个前提是不可能的。童话里也少不了坏蛋啊。倘若真如那样的话世界就成了一个车间,会很整齐有序,但也很没有人味。
人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事,是危险的,也是珍贵的;是珍贵的,也是危险的。但只要是人,再卑微的灵魂和生命,也要自己决定哪些是他们的好还是不好,也要按自己的意愿去活去死去哭去笑。人要按自己意愿生活,不惜挥霍甚至毁灭自我。你没法说对还是不对。
说这些,跟律师这个话题有什么关系呢?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有关系。我想律师的想法会影响其跟对待当事人和案件的心态。律师在工作中会面对形形色色的人事,好的律师不会带有道德偏见道德洁癖地去看待这些人事(但绝对不是没有道德底线),这样会减少当事人的压力、有利于沟通,这貌似是一种可以习得的技能,然而我感觉某种程度上也有天赋的成分。据我观察,有些律师好像天生就做得更好。
那律师工作中要不要重视道德呢?当然要。然而道德只能是对自身的要求,不能是对别人的要求,是一种隐形的力量。律师的专业技能当然重要,可好的技能应该好的道德作为支撑。律师在办案和给当事人建议的时候,会面临一个又一个的选择,律师的建议不可能没有倾向性,很多时候也不完全是法律或技术问题,而是常常涉及道德。我认为如果做出的是有好的道德感的选择,人们更能够感受到其所从事的事情的意义,这样也更符合人们的长远利益,对当事人和律师都是如此。